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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创业就业工程新增就业岗位6万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抓好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特别的职业培训计划,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组织好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参加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加强企业在岗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同时,组织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推行SIYB创业培训模式,提升培训对象的创业能力。
  (六)发挥培训资金促进就业的效应。通过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市、县(区)安排专项资金,积极筹措农民就业培训资金。建立和完善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挂钩的机制,对参加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农民给予培训补助。同时,做好培训专项资金及时到位和使用监督,对进入培训基地、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给予培训补贴、鉴定补贴,提高农民参与就业培训积极性,为推进农民就业培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七)做好督促检查和评估总结。
  1.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各县(区)开展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新增城镇就业岗位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指导,及时掌握全市工作进度,进行情况通报,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指导各县(区)做好各项台帐建设及统计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措施。
  3.组织召开促进创业就业工作现场会,及时展示各县(区)的工作推进成果,交流工作经验,确保创业就业工程新增就业岗位6万个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件:新增就业岗位6万个指标分解表

指标

城镇新增就业岗位(个)

 

全年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

完成比例%

全市

60000

 

 

市本级

 

 

 

武鸣县

2240

 

 

横县

2340

 

 

宾阳县

2440

 

 

上林县

1080

 

 

马山县

1080

 

 

隆安县

1080

 

 

兴宁区

7420

 

 

江南区

10210

 

 

青秀区

12300

 

 

西乡塘区

15340

 

 

邕宁区

720

 

 

良庆区

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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