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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梅州市口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核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八)依法办理各类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审核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在本市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指导和组织赴境外举办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

  (九)拟订口岸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一、二类口岸的现场及仓储管理;协调处理口岸检查、检验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组织共建文明口岸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十)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口岸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督办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管理、驻外办事处和物业管理。审核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在本市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工作;参与全市性对外经贸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组织本局外事活动、重要来宾的接待工作和对外交流工作。

  (二)政策法规综合科。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承担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调查及其他反垄断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承担协调牵头整顿和规范外经贸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承担本局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依法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责任制检查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贸工作;负责重要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的综合上报、新闻报道、外经贸信息网站建设职能。

  (三)规划财务科。

  负责编报和组织实施外经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外贸年度指导性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涉及外经贸的外汇、财税、金融、价格、保险等政策,监测、统计、分析对外贸易宏观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直属单位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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