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道路运输管理科。
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及指导城市公共客运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公路运输,负责市内跨县旅客运输管理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负责道路运输经营性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辆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行业管理,负责客货运力投放和运输线路的管理,负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协调外贸货物运输,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
(五)基建管理科。
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造价监督、工程定额管理工作,承担市管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审批和省管项目施工的许可审批初审工作,组织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指导公路养护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
(六)财务审计科。
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承担交通经费、信贷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专项资金,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及使用监督,负责局预算缺口的融资管理、拨付及监督使用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点)的管理。
(七)安全技术科(应急办公室)。
组织拟订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按规定组织或参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制定交通行业科技、计划和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交通科技项目攻关,负责交通环境保护、技术专利、节能减排工作。
(八)监察科(与纪检组、党办合署)。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市直交通系统纪检、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执法、执纪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及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九)水路运输管理科。
参与拟定水运和港口发展战略,负责水路运政(水运执法除外)和港口行政管理,参与港口规划及建设项目审核,负责对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及船舶代理等辅助性业务的行业管理,协助组织征收和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等相关规费。
(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局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协调跨区域的交通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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