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总体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工作,减少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编报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支出的预、决算及避孕药具需求计划;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口计生委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委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起草有关文件、报告;协助委领导搞好机关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等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资料、电子政务、信息、督办以及车辆、保卫等机关行政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检查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工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承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审核工作。
(三)发展规划科
研究提出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迁移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编制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负责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统计、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参与分析研究全市人口统计数据,发布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信息。
(四)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