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新农村建设人才培训。以农村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养现代新型农民为目标,以加强农村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着力点,抓住培训、吸引、使用三个环节,整合资源,创新机制,认真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全力抓好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劳动力培训和人才智力援助,强化农村教育、卫生、文化、政法及农业科技和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努力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到2012年,力争每年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培训一遍,对全市行政村两委会班子成员轮训一遍,每年组织10万人次以上的农民参加实用技术培训,每年选派10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进行挂职锻炼或帮助工作。
(六)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增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活力
1.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明确市、县区、乡镇三级的事权和财权,合理划分市、县区政府事权和财政收入范围,确保县级政府财权和事权的统一。规范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一般性财力转移支付范围。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领域,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将财力向农村倾斜,投资向农村转移,确保每年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量高于上年。探索建立支持村级事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提高公共财政的资金运行效率,采取财政贴息、适当补助、税收减免等手段,引导社会资金向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延伸。为有效解决统筹城乡的资金制约问题,积极探索成立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政策性投资公司,改变政府对项目资金的管理模式,构建支持农村发展的新型资金平台。
2.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按照“确权是基础、流转是核心、配套是保障、农民增收致富是目的”的工作思路,在坚持和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利益的基础上,以“还权赋能”为核心,稳步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确权颁证工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和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提倡农村土地使用权和农民房屋所有权进入市场流动和产权抵押担保贷款,实现农村资源变资本。规范开展农村土地交易所土地实物交易和指标交易试验,争取条件成熟时发展成为城乡一体化的土地交易市场。鼓励农村居民自愿联建住宅和相对集中居住。巩固完善城镇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城镇土地招拍挂工作。开展国土规划编制试点,在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的前提下推行年度用地指标的弹性管理。改革征地制度,探索开展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和实施分离改革试点,建立征地补偿安置标准适时增长机制及与社会保障制度的联动机制。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搭建农村产权平台,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在市域内探索健全城乡建设用地置换和跨区域耕地占补平衡市场化机制,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
3.实行城乡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对本市户籍人员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推进以居住和就业地登记制度为重点地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以身份证管理为核心的、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户口迁移为基本条件的人口流动制度,引导人口随就业和住房在各城镇合理、有序流动。通过土地或宅基地换住房等方式鼓励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家庭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入城镇安家落户,享有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结合农民工迁居城镇,加快“城中村”、城镇危旧房、工矿棚户区改造步伐,探索在“城中村”改造中留出适量土地由转为市民的当地居民组织经济实体进行开发。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以常住人口为基础的社会管理、财政投入、转移支付和考核评价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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