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浙教人〔2010〕5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浙委〔2008〕11号)和《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队伍现状,现就加强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目标管理
  (一)各级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以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教育教学和校医能力为核心,以促进城乡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队伍资源均衡配置、提高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水平为目标,统筹规划、加强管理、促进学校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
  (二)落实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逐步解决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队伍结构失衡、质量不够高的问题,使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队伍结构不断改善,业务水平普遍提高,形成一支能适应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同时,把学校体育健康和艺术教育课程的开齐开足率,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一小时的保证率,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的配备率列入考核体系,促进农村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和谐发展。
  二、建立配置、托管机制,尽快解决结构短缺问题
  (三)充分利用最近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调整机会,在新增编制额中统筹考虑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的配备,力争3-5年内配齐配足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队伍。
  体育教师配备要求:学校应当在核定的教职工总编制数内,根据体育课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
  艺术教师配备要求:学校应当在核定的教职工总编制数内,根据艺术课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按照教学计划中艺术课授课时数和开展课外艺术活动的需要,配备艺术教师。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