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以强化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素质为目标,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燕赵行”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措施及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和重大事故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安康杯”等群众性活动,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全面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三级培训”为重点的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和改进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题培训及农民工、临时工、外包工、派遣工的上岗、转岗安全知识培训。在完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农民工培训三年规划。
七、以“三项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在市、县、乡三级政府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死亡事故超过控制指标、事故经济损失较大并造成恶劣影响或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成绩较差的地区,要向上一级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取消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评优评先资格。
(二)深化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清理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符合当前安全生产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加快制定《河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管理规定》等规章,全面启动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三)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保持县(市、区)安全监管机构的相对稳定,保证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到位”。对职业危害监管、事故处理等重点工作,各设区市和重点县(市、区)要有机构、有人员。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企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做到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不缺位、不空位。完善安全监管监察干部交流制度,加强对政府负责人、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四)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加快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体系,完成省、市、重点县(市、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建工作。抓紧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矿山企业救护服务,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调用及物资征用的相关工作,启动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建设项目,完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加强应急救援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协调联动、资源共享等机制。尽快建立社会化救援补偿机制,完善救护队员优抚政策及保障措施。建立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实现与国家、应急救援基地等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组织开展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备案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加大预案检查力度,将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纳入执法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