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卫生局、教育局、人事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41、改善乡村医生待遇。提高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补助水平,承担并经考核完成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年人均补助总额不低于4000元。在安溪、永春分别选择3-5个乡镇,选取距离乡镇卫生院5公里以上的部分行政村卫生所作为新农合门诊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加强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核定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积极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具有城镇居民户口的执业乡村医生,可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晋江市,可直接组织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县(市、区),可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商业养老保险,今年首先在石狮市、南安市、惠安县开展试点,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妥善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保险行业协会,各县(市、区)政府)
42、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做好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评估认可工作,按照省卫生厅统一部署,在三级医院设置规范化培训基地,加强教材体系、师资力量、管理制度建设,为培训对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43、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落实《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实施办法》和《海西创业英才培养实施办法》,以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和科研项目带动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根据《福建省2010-2015年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加强医学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建设。提升学术骨干科技综合素质和能力,做好中青年卫生人才到国内外进修学习选派工作,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医学人才。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教育局、人事局;配合单位: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44、继续实施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加强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继续帮扶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帮扶工作的督查和考核,以县医院为依托,使专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服务。落实城市医院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事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继续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45、拓展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平台应用。制定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推动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及医学影像的信息共享,减少重复检查,实现对居民健康信息的综合管理和利用,为卫生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年内完成平台建设,并与省级平台网络互联,实现跨平台信息交换,逐步健全完善。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信息化管理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46、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网络建设,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设备。按照卫生部信息标准和功能规范,为基层卫生机构安装以健康管理为主、满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业务职能需要的应用软件,完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网底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