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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③负责协调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推进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①制订示范区建设规划和配套规章制度。

  ②协调示范区建设的进程及日常事务,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③对示范区的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适时进行考核。

  (三)各职能部门职责

  农业部门:负责植物及其产品原料种植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及疫情检测防控,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组织制定农产品安全地方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原料种植的注册、备案管理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安办):负责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的综合协调。

  环保部门:负责种植环境的监管。

  外经贸部门:指导、协调食品农产品拓展国际市场及规范外经贸流通秩序。

  工商部门:负责农资市场经营行为监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并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农发行:负责对示范区内企业择优信贷支持。

  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和初级农产品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四、工作任务及工作分工

  在示范区建立“1种形式+4个体系”的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综合管理模式,即推行“以加工企业为龙头、以农业合作组织为载体、以种植基地为基础、以标准为核心”的现代农业生产加工组织形式,建立健全政府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体系、技术服务支撑体系。

  (一)推行现代化农业生产加工组织形式

  安溪茶叶示范区、永春柑桔示范区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实行加工企业、基地开展农业合作,实施以“公司+基地+标准化”为主体的生产组织形式,指导示范区基地建立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推荐肥料使用、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农残检测,促进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由农业部门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外经贸等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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