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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优化高校支出结构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意见

  三、加强管理,挖掘潜力支持内涵建设。高校要加强收入管理,学校所有收入都必须纳入校级预算统一核算、集中管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禁学校和所属二级单位设立“小金库”。要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要通过建设节约型校园,降低水、电、气等能源消耗。要严格控制和节约行政办公支出,严禁各项支出超出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降低办学成本。要加强财务管理,降低财务费用。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招投标制度,提高资本性支出效益。要建立健全内涵建设经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内涵建设经费管理,实行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将内涵建设经费用于经常性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和偿还债务本息、支付工程欠款。
  四、严格控制新上基建项目。高校要严格实行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按照省核定的办学规模和教育部颁布的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严格控制基本建设规模。达到标准的学校不得再上新的基建项目;未达到标准的学校,要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基建项目,并按照“安全、实用、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建设标准,严格禁止超规模、超标准建设和豪华装修,严格禁止建设用于接待服务的楼堂馆所。
  五、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高校要严格执行高校借贷事项审核制度,经批准的基建项目所需资金的借贷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严禁擅自举债,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高校要牢固树立经济责任意识、财务风险意识和还贷款主体责任意识,积极自筹资金偿还债务,要按照规定比例筹集化债资金,并加大力度,加快完成债务化解任务。要将学校负债建设情况和化解债务完成情况列为高校领导任内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促进高校尽早化解债务,逐步减少债务支出,增加内涵建设支出。
  六、建立绩效评价机制,促进高校优化支出结构。高校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提高内涵建设支出绩效,内涵建设经费的使用应当更多地与学术科研成果挂钩,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内涵建设支出要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绩效管理。省教育厅会同财政厅每年对高校支出结构和内涵建设绩效情况进行考核,适时通报各校支出结构情况,并对内涵支出达到一定比例(本科院校不低于25%、高职院校和专科院校不低于20%)、内涵建设绩效显著的学校,在安排内涵建设绩效拨款时给予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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