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目标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多方论证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摸清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方式,建立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业兽医考务工作队伍和执业兽医技术队伍,不断规范动物诊疗从业行为,进一步提高兽医工作能力和水平。为继续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二)主要任务
建立全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考区和考点两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和考务工作队伍;建立常态化的与执业兽医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运行机制。
三、工作机制
为推进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项工作,确保实现目标要求,在全国执业兽医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和完善考试工作管理机制,成立考试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职责,科学设置考点,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一)组织机构
1.考区领导小组。考区成立重庆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由市委农工委副书记、市农委副主任王健任组长,市农委兽医医政药政处、人事处、渔业发展处、财务处、计划处、宣传处、监察室、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为成员单位。
2.考区办公室。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下设考区办公室,负责全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考区办公室设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蒋云任主任,市农委兽医医政药政处副处长胡杰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甘伟孝任副主任,兽医卫生监管科、办公室和计财科有关同志为成员。设日常事务组、安全保密组和后勤保障组,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3.考点领导小组。考点成立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考点所在地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包括畜牧兽医、公安、保密、纪检监查、卫生和电力等部门。
4.考点办公室。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下设考点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本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具体考试考务工作。
5.县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分发考生准考证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