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拟改造项目用地为已有上盖建筑物(含烂尾楼)的建设用地。
3.拟改造项目用地纳入“三旧”改造范围。
(三)实施要求。
我市的“三旧”改造工作要以省政府对“三旧”改造的范围及享有的政策条件规定为依据。要严格依法办事,科学制订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三旧”改造专项政策措施、审批程序和工作流程。对申请列入“三旧”改造范围的项目,严格按照省政府文件精神逐一进行对照,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能列入;对已列入“三旧”改造的项目,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改造方案,执行好省政府文件规定的政策措施,确保“三旧”改造政策不滥用,使重点改造项目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以统筹协调、合理分布、分步实施的方式,严格按规划控制商品住宅的开发规模和用地比例。
三、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原则,分类推进“三旧”改造工作
(一)加强政府主导,成立专门机构。
“三旧”改造工作以市政府为主导、各区政府(管委会)为工作主体,统一组织、加强监管。
市政府成立“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三旧”改造的政策指导和统筹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三旧”改造的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常设办公机构。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紧密协作,共同做好“三旧”改造工作。
(二)鼓励市场参与,拓宽改造途径。
积极用好用足“三旧”改造政策,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拓宽改造途径,创造市场运作、利益共享、多方共赢的局面。以土地有形市场为平台公开、规范地吸引市场主体参与“三旧”改造项目。创新土地储备和土地公开出让模式,激励市场主体规范、有序参与“三旧”改造工作。积极探索选择有社会责任、有品牌、有实力、有经验的开发企业参与“三旧”改造项目的整治改造开发。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补偿、分配和平衡制度,在程序规范公开、相关规定明晰的情况下,允许并鼓励原用地主体采取多种形式自主实施参与改造。
(三)分类推进“三旧”改造工作。
旧工业厂房用地改造以香洲主城区为重点,以现代服务业为产业改造导向,采取收回、改建、拆建、收购等多种方式推进,鼓励引入经济实力雄厚的企业对工业片区进行成片收购改造,鼓励建设集酒店、餐饮、娱乐、消费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以“退二补公进三”为土地开发结构调整方向,严格控制香洲主城区商品住宅建设,通过适当的土地收益分配推进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