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镇改造(含香洲主城区范围内“城中村”的改造)以成片开发为主,以各区(功能区)为主体,严格按规划要求,采取市场方式运作。通过成片重建、保护性整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单宗建筑改造等模式,力争在3年内开展并完成旧城镇区域的重点成片重建项目的改造工作。
旧村改造采取自愿改造原则,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目标,规划调控为主导,适当控制改造范围,以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较快的城郊结合部和工业园区所在地的旧村为重点,稳妥推进改造工作,控制旧村改造的商品住宅规模。
四、科学编制改造规划,严格按规划实施
(一)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科学制定“三旧”改造规划,并强化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充分发挥规划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
对列入“三旧”改造范围的,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改造方案,有序推进,严禁擅自扩大“三旧”改造政策的用地范围。严格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
(二)编制规划的时间要求
2010年3月底前完成对“三旧”改造用地的细化调查摸底,并列表造册上图。在调查摸底、掌握全面情况的基础上,要在2010年3月底前拟定主城区旧工业厂房改造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在2010年5月底前拟定全市“三旧”改造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以及改造范围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三旧”改造规划,合理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改造的规模、地块和时序,并纳入城乡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五、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职责
通过集中审批、事权下放的方式,构建重心下移、权责一致、统筹高效的职能分工体制。
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全市“三旧”改造工作;负责研究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研究“三旧”项目改造方案;研究决定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负责“三旧”改造规划、项目方案的审核、报批工作;集中办理市级权限范围内的“三旧”改造项目立项、规划建设、国土等审批和审核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对口省“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落实有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作为“三旧”改造工作的工作主体,落实“三旧”改造用地的细化调查摸底、列表造册上图工作;编制“三旧”改造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年度实施计划依据“三旧”改造规划编制,纳入城乡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编制“三旧”改造方案;组织实施“三旧”改造具体方案。其中“三旧”改造用地的细化调查摸底、列表造册上图工作及主城区旧工业厂房改造规划要求在2010年3月底前完成,“三旧”改造规划拟订工作要求在2010年5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