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山西茂华煤业有限公司6万吨/ 年镁合金及镁制品项目。项目总投资4.8亿元,推进该项目2010年开工建设。
9、硅、镍、锰铁项目。推进交口天马、旺庄等拥有300立方米以上高炉企业转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硅、镍、锰铁及铸件转产项目建设。交口县7户企业的9座380立方米和318立方米高炉是2007年经省、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同意,通过关闭该县43户企业的50座高炉,淘汰落后产能293万吨置换的项目。现有高炉项目审批、环评等手续齐全,重点是完善转产硅、镍、锰铁的配套设施、节能环保设施、矿炉渣综合利用设施等,形成硅、镍、锰铁生产能力130万吨。完善岚县现有的恒升、盛华两座380 立方米锰铁高炉环保、节能等配套设施。两座高炉形成镍、锰铁生产能力30万吨。
五、政策措施
1、政策引导,项目带动。国家、省冶金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出台,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冶金工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行政法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学习,熟悉掌握政策,要用足、用活、用好国家对冶金产业升级改造、淘汰落后、重点企业并购重组等政策,用政策出思路,用政策找出路,用政策选项目。选择科技含量高、建设周期短、产品附加值高的项目,积极发挥优势项目的带动作用,打好打胜我市冶金工业调整振兴这一硬仗。
2、认真实施规划,确保工业基地、产业集群的形成。各级有关部门、相关县市要把工业基地、产业集群建设与产业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与总量控制、淘汰落后、产能置换、产业升级和联合重组进行有机统一。新增的产能必须以淘汰相应的落后产能为前提,产能置换项目必须向生产基地集中布局,形成产业集群,发挥集群优势。各有关县市(区)要尽快编制“十二五”区域经济课题研究关于工业基地、产业集群的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在规划选址、土地征用、环境评价、取水许可、电力供应、交通建设等方面向建设项目倾斜。
3、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提升冶金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冶金企业在今后的发展中,必须加大科技投入,用高新技术提高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改造项目的生产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要严格执行《山西省冶金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设置的行业准入门槛。要积极扶持企业采用新型节能降耗技术,推进清洁型生产,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工艺的优化和升级,全面提高冶金工业的整体装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