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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的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的方案的通知
(吕政发[20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现将《吕梁市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

  吕梁市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

  “十五”以来,我市焦化工业的行业总量快速增加,产业档次整体提升,成为全市重要的支柱产业。2008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焦化行业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为了摆脱困境,寻求焦化行业的根本出路,按照全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吕梁市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

  一、产业现状及问题

  吕梁是全国著名的优质主焦煤基地,也是全国区域产量最大的焦炭生产基地,全市现有焦化企业60户(其中:生产46户、在建9户、停产3户、停建2户),焦炭总量约4800万吨(其中:生产3300万吨、在建1200万吨、停产200万吨、停建100万吨),占全国焦炭总量近10%,占全省焦炭总量近30%,目前主要分布在孝义、汾阳、交城、离石四个焦化园区(集中区)。生产和在建的4500万吨机焦规模中,单组焦炉100万吨级的约2900万吨,60万吨级的约800万吨,60万吨以下的约800万吨。焦化行业占全市工业经济总量的30%以上,上交税金占全市财政收入的20%以上,成为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全市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目前,我市焦化工业既有行业自身的问题,又有外部环境的制约。一是焦炭总量偏大。全市生产运行的大机焦产能3100万吨,2008年实际产量1 822万吨,产能利用率仅为58.8%;二是产业集中度较低。焦化行业企业户数多,单组焦炉小,户均产能低,投产企业产能200万吨以上的只有4户,仅占建成产能的25%;三是装备水平不高。全市生产运行的机焦炉52座,其中4.3米以下和非规范4.3米机焦炉21座,规范4.3米机焦炉30座,6米机焦炉仅有1座;四是化产加工滞后。多数企业焦化副产品以初级原料出售为主,未集中深加工高附加值的化工产品,焦化副产品的经济价值没有充分体现;五是煤源供给困难。目前地方小煤矿大面积停产,煤炭供应严重不足。长远随着煤炭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的加快推进,煤炭资源主要集中在少数大矿手中,大型煤炭企业既要供给长期协议大户,又要自行建设发电、焦化、煤化工等延伸项目。因此,尽管今后煤炭产能增加,但独立焦化厂的煤源供给仍然困难;六是市场空间缩小。受全球经济衰退的影响,出口焦炭严重受阻,加之周边省份焦炭产能的扩张,使山西焦炭在全国的份额下降,同时钢铁企业都在配套建设焦化厂,并采用高炉喷煤炼铁技术,对独立焦化厂的焦炭采购量日益减少。因此,独立焦化企业的市场空间呈萎缩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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