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泸市府发〔2010〕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有关精神,为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按照“四个四”发展战略要求,积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努力促进传统服务业提档升级,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力争把泸州打造成为川滇黔渝结合部的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
(二)发展思路
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组织保障体系,强化社会和政府“两个主体投入”,着力抓好规划、政策、数据“三个引导”;努力实现商贸、现代物流、旅游、房地产、教体文卫、信息科技金融等六大行业领域重点突破。
(三)发展目标
201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确保增长10%以上;服务业税收确保42亿元,占全市税收性收入的50%以上;从业人员占全市就业人数的比重超过23%。2011-2012年,力争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和服务业税收占全市税收性收入比重平均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到2012年,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市就业人数的比重超过30%,初步形成川滇黔渝结合部现代商贸物流中心、教育培训中心、旅游组织中心。
二、发展导向
把握国家、省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历史机遇,坚持优势优先,重点突破,努力实现服务业快速、协调发展。
(一)优先发展现代物流业。大力推进泸州临港保税物流中心、安宁物流中心、城北物流中心、方山物流中心、合江物流中心、神仙桥物流中心、泰黄物流中心及泸州枢纽客运中心、铁路枢纽站等物流基础平台建设。着力引进、培育一批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加快建设以“物流大通关”为主要内容的电子政务和商务信息系统,提高物流集成化、网络化水平。鼓励泸州航运业做大做强。对泸州现有和新注册,总运力达一定规模的航运企业,由同级财政给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财政会同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订)。到2012年,初步形成以港口集装箱物流为主体,综合型物流和保税物流为配套的现代物流框架体系,使泸州成为辐射川南黔北滇东,连接成都经济区,融入长江经济带的现代物流节点和区域性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