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通知
(川教〔2010〕28号)


各市、州教育局:

  现将《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
  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川教〔2009〕226号)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
  (一)认真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基本精神和要求,科学设置普通高中课程。
  (二)努力构建重基础、多样化的课程体系,整体设置必修课,合理设置选修课,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满足不同学生个性发展需要。
  (三)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际,有利于课程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调动学校实施课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课程设置
  (一)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1.学习领域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2.科目
  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
  3.模块
  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个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具体设置如下(表1):
  表1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分表

学习领域

科目

模 块

必修学分

选修学分Ⅰ

选修学分Ⅱ

语言与文学

语文

10

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外语

10

数学

数学

10

人文与社会

思想政治

8

历史

6

地理

6

科学

物理

6

化学

6

生物

6

技术

信息技术

4

通用技术

4

艺术

音乐

3

美术

3

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

11

综合实践

活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15

社区服务

2

社会实践

6

学分合计

116学分

至少获得22学分

至少获得6学分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