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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对2010年春季新学期开学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3、落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09年中央和省级资金项目执行情况,包括工程是否开工,是否按照设防标准进行加固设计,工程管理是否规范等。

  (五)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政策执行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执行情况,学校公用经费足额到位情况;免费教科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情况。

  二、检查分组安排

  第一组 广元市、凉山州

  牵头厅领导:何绍勇、邹明远

  责任处室:计财处、电教馆

  第二组 绵阳市、广安市

  牵头厅领导:姜树林

  责任处室:职成处、师范处

  第三组 德阳市、攀枝花市、资阳市

  牵头厅领导:唐小我、雷家泉

  参加处室:安管处、教科所

  第四组 遂宁市、巴中市

  牵头厅领导:王晓都

  责任处室:人事处、组干处

  第五组 自贡市、宜宾市

  牵头厅领导:张林祥

  责任处室:法规处、报刊社

  第六组 成都市、阿坝州

  牵头厅领导:王康、王嵩建

  责任处室:高教处、民教处、后产处、信息中心

  第七组 乐山市、眉山市

  牵头厅领导:周光富

  责任处室:宣思处、基教处

  第八组 内江市、泸州市

  牵头厅领导:李卓明

  责任处室:党办、语委办

  第九组 雅安市、甘孜州

  牵头厅领导:刘东、林强

  责任处室:督导办、体卫艺处

  第十组 达州市、南充市

  牵头厅领导:狄志军

  责任处室:监审处、技装处

  三、工作要求

  此次检查采取实地暗访与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市(州)抽查两个县,每县暗访学校不少于两所,重点查看学校规范办学情况和安全情况。在此基础上,听取市(州)教育局汇报并交换意见,对工作抓得好的方面给予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

  各地要按照我厅有关要求做好开学各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厅内各有关处室在人员和时间安排上予以保证,确保检查的顺利进行。整个检查工作应于3月20日前完成。检查结束后,请各组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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