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全面实行人员岗位聘用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服务效率和岗位责任为基础的绩效考核制度。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
5、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经审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短缺专业人才及其需要安置的配偶等人员外,都要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实行公开招聘。具体政策另行制订。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十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
1、开展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为2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农村改水改厕,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等。
2、继续实施结核病和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职业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对可疑肺结核病患者实行免费检查,对肺结核病人实行免费药物治疗和随访检查。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以及艾滋病预防和治疗等咨询服务。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免费提供职业病防治相关咨询服务。市财政每年按照每针剂1元标准,对困难县开展免疫规划给予补助;县(区)按照3-4元标准,落实国家免疫规划专项补助资金,确保免疫规划工作开展。市财政每年安排700万元,继续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预防出生缺陷,2011年检查率达到60%以上。
3、逐步在全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到2011年,农村地区建档率达到50%,城市地区建档率达到70%。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人群提供社区病例管理指导。推行重性精神疾病医院-社区一体化防治康复模式,采取逐年推进、分步实施的工作方法,2010年在全市范围全面实施。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创建卫生城市、卫生镇村建设。
4、开设健康广播电视教育节目,广播电视频道在黄金时段免费开展一定时间的健康教育公益宣传。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中医药文化普及,全面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市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利用“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网络,加强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骨干培训。并通过层层培训,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病保健能力和文明素质。
(十三)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