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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与企业用工对接工作的意见

  市农业局:负责制订和落实农业龙头企业对接安置和留住农村劳动力的政策措施,将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扶贫开发的突破口,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积极向二、三产业转移和参加技能培训。调查掌握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力情况和省级贫困村劳动力资源情况,建立农业龙头企业岗位信息收集制度,掌握农业龙头企业缺工和使用本市农村劳动力情况,建立台账资料。负责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对接、省级贫困村劳动力与企业对接及其跟踪服务管理工作,组织输送农村劳动力到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就业稳定率。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农业龙头企业接收安置农村劳动力基地。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民工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督促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加强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引导企业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改善农民工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二)加强检查督促和责任考核。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与企业用工对接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县、区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督查,年终实行考评。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对接工作列入县(区)委书记、县(区)长考核范围。细化企业用工当地化比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和全社会非农就业比重等三项考核指标。县、区对乡镇(街道)进行考核,并把考核与奖励相结合。
  (三)建立信息上报和通报制度。各县、区农村劳动力转移与企业用工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外经贸局和农业局要每周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与企业用工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每月月底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与企业用工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各地通报,推广交流工作经验。信息报送情况一并列入考评内容并定期通报。
  六、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营造农村劳动力转移与企业用工对接工作的良好氛围
  引导农村劳动力转变就业观念,实现充分稳定就业。促进惠州企业家爱惠州、在惠务工人员认可惠州企业的良性互动,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营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对接工作,使农村劳动力和企业及时了解培训就业、用工对接等政策和服务信息,树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成功和企业厚爱本地农民工的典型。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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