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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委两个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委两个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惠市委发〔2010〕10号)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副局以上单位:
  2月23日,中央纪委召开了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电视电话会议,2月21日省委召开了加强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学习好、贯彻好这两个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及广大党员干部的重要任务。为认真学习贯彻这两个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学习教育,不断提高贯彻落实《准则》和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
  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提高对贯彻落实《准则》和作风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认真抓好学习贯彻。
  一是要组织一次学习活动。各级党组织要专门组织学习《准则》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转发省纪委〈关于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的意见〉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0〕22号,以下简称《意见》)、省纪委《关于我省查处作风建设方面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以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朱明国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要组织大家围绕8个方面的禁止、52个不准、6大重点问题开展讨论,切实提高贯彻《准则》和《意见》的自觉性。
  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墙报、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准则》和《意见》的内容,掀起学习《准则》、《意见》的热潮,使全市党员干部深刻理解、熟练掌握《准则》、《意见》内容,并带头贯彻,自觉执行,严格遵守,在全市形成人人自觉遵守《准则》和《意见》、人人自觉投入加强作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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