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明确创建省教育强市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惠州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贯彻落实《
教育法》和《
义务教育法》为导向,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提高基础教育水平为重点,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提高我市教育综合实力,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省教育强市。
(二)主要目标。通过创建省教育强市,使我市在政策导向、经费保障、依法治教、队伍建设、科研课改、均衡发展、综合实力、普及程度、社区教育、一机两语、设施设备等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的十一个二级指标都达到或超过标准。建立起结构优化、协调发展、特色鲜明、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实现教育的均衡与公平,确保在2010年进入省教育强市行列。
三、认真抓好创建省教育强市的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的落实
(一)科学规划。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对教育强县(区)、教育强镇进行规划:已建成省教育强区的惠城区、惠阳区和大亚湾开发区要继续加大投入,加强管理,推动教育强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博罗县、惠东县要确保于2010年10月前建成省教育强县;龙门县、仲恺高新区力争于2010年建成省教育强县(区)。全市在2010年底前达到省教育强市验收标准,接受省教育强市的评估验收。
(二)保障投入。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的要求,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加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投入。同时,逐步加大普及高中教育经费投入。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注重发动社会力量特别是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捐资助学。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确保区域内教师工资待遇实现“两持平”,并逐步提高。
(三)明确分工。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党委、政府负责我市创建省教育强市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财政投入,做好捐资工作,制订切合地方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实施学校布局调整,建好校园校舍、运动场,筹措装备学校功能场室等教学设施设备的资金;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创建省教育强市业务的具体指导,依据有关标准统筹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常规教学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和图书资料的配备,抓好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财政、国土资源、人事等部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积极参与创建省教育强市工作,形成合力。全市各级有关部门、各类学校要根据创建省教育强市的实际需要,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