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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的意见

  (四)突出重点。一是学前教育要以建设镇级中心幼儿园为重点,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的示范辐射功能,带动全市幼儿教育水平的提高,使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二是义务教育要以规范化学校建设为突破口,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完善办学条件,推动学校均衡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三是普通高中教育要以建设惠州一中等10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为龙头,以内涵发展为重点,辐射带动全市普通高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四是中职学校教育要以建设惠州商业学校等10所国家级重点职(技)校为抓手,全面启动中职新城建设,推动全市中职学校上等级、创品牌、显特色,更好地为“双转移”服务。五是大力开展创建省教育强县(区)、教育强镇工作,切实做好学校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深化城乡教育联动发展,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六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校长和教师队伍素质。
  (五)优化环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坚持学校教育“德育为先”的理念,大力加强校园“三化”(美化、绿化、校园文化)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要加强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和大众传媒,特别是网吧、网站的管理,为青少年儿童提供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有艺术魅力的精神产品。要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青少年文化艺术教育,为青少年儿童成长营造健康的社会环境。
  (六)营造氛围。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在《惠州日报》、惠州电视台和惠州人民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上开辟专题论坛,征集创建省教育强市的宣传标语,大力宣传创建省教育强市的重大意义、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市教育局要通过在惠州教育网开辟专栏、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开展全面宣传。同时,积极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支持和参与省教育强市的创建,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责,民以支教为乐,师以从教为荣”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加强对创建省教育强市工作的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把创建省教育强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创建省教育强市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市政府成立惠州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创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创强”日常工作。各县(区)党委、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各县(区)创建省教育强县(区)工作。全市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创建省教育强市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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