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在全市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复核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0]58号 2010年4月2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关于在全市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复核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在全市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复核工作的意见
(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2010年4月)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是一项面广量大、社会特别关注的救助工作。我市自2005年城乡低保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基层党政组织高度重视,认真操作,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体的温饱问题,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但是,随着保障规模和保障标准的大幅提高,管理的难度愈来愈大,保障不公、管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已引起社会较大反响。为切实提升城乡低保工作的社会满意度,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在社会保障中的兜底作用,根据省民政厅等部门统一部署安排,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复核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健全我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城乡低保制度在基层更好落实为目的,以“健全制度、规范操作、促进公平”为目标,努力提高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工作能力,全面提升基层低保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低保制度真正惠及广大困难群众,推进和谐徐州建设进程。
二、目标任务
创新工作思路,规范操作程序,做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准确地落实低保政策。确保低保对象见面率、低保资格复核率、低保办理结果公示率、市以上各级抽查合格率均达到百分之百。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责任意识。城乡低保工作是一项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是城乡低保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高度重视,真正把城乡低保工作作为对民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考核分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采取责任追究,出现重大问题在年底民政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注重政策宣传。加强基层干部的政策培训,使之熟悉政策和掌握政策,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政策的执行力,真正做到在政策面前人人平等;要采取多种形式让老百姓懂得政策,学会运用政策,用政策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监督各级低保工作的依法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