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操作规程。要按照个人申请承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村(居)委会申报、镇(办事处)审核、县(市)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在村(居)委会、镇(办事处)政府、县(市)区民政局报批后三个环节分别进行公示。既不能走捷径,也不能走过场,要一丝不苟,遵章办事,依法行政。
(四)完善各项制度。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未雨绸缪,千方百计堵塞各种管理漏洞,健全完善低保工作制度,创新档案文书、资金运行、信息统计和动态管理机制,落实民主评议、信息公开、张榜公示、发放签收、定期回访等制度。各项制度要内容具体、职责明确、切合实际、便于操作。
四、工作安排
5月底前县(市)、区自行复核,6月份市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抽查验收。
五、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为加强此次活动的领导,市成立领导小组,市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民政、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分管同志为成员,市统计、物价、房管、卫生、公安、金融、残联、老龄、劳动、工商、税务、教育、广电等部门通力协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责任明确,各司其职。民政部门要拟定各个环节的工作方案及抽查验收考核细则:财政部门要积极给予财力支持,拨付必要的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让有限的资金较好地发挥作用;审计部门要搞好监管,配合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和事;监察部门要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并予以通报,真正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增强政策观念,克服畏难情绪,消除模糊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县(市)区、镇要不惜人力财力,抽调精兵强将,有条件的要发挥各地大学生村官作用。活动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深入镇村进行督查,及时通报活动情况。
(二)把握政策,规范操作。要时刻绷紧政策这根弦,以政策为尺度,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切实把好低保对象的资质关。要按规定程序不走样,扎实走好每一步。要搞好活动记录,活动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都要随时记录在册。
(三)依靠群众、加大宣传。要相信群众,发动和依靠群众来解决基层干部难以解决的难题。重点抓好民主评议和公示,偿试“挂牌”管理。评议要注意选配好民主评议小组。村民代表选出的小组成员要兼顾各个方面,熟悉低保业务知识和村(居)内情况,具有一定的群众性、代表性,为人正直、办事公道。镇(办事处)包村(居)机关人员及民主评议人员要全程参与调查评议过程;公示要及时醒目,内容具体,纳入低保范畴的对象,要常年公示。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家喻户晓、人人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