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汕府办[2010]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外经贸以及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促进一保持”的工作主线,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沉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奋力拼搏,攻坚克难,有力推进全市外经贸工作迈出了坚实步伐。2009年全市出口9.5亿美元;实际吸收外资金额2.8亿美元,增长8.05%,绝对值居全省第11位,居粤东第1位。
为表彰先进,激励士气,促进我市外经贸工作加快发展,经市政府五届五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2009年度外经贸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有关单位和企业给予奖励,并予通报表彰。希望全市各地、各部门继续努力,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抢抓机遇,再创佳绩,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09年度汕尾市外贸出口先进单位
附件2:2009年度汕尾市利用外资先进单位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三月九日
附件1
2009年度汕尾市外贸出口先进单位
一、外贸出口奖
(一)一等奖
授予外贸出口3亿美元以上的市直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1、市直(汕尾市外经贸局)(外贸出口4.18亿美元)
2、海丰县人民政府(外贸出口3.38亿美元)
(二)二等奖
授予外贸出口3亿美元以下l亿美元以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
1、市城区人民政府(外贸出口1.14亿美元);
(三)三等奖
授予外贸出口1亿美元以下5000万美元的县(市、区)人民政府
1、陆丰市人民政府(外贸出口6531万美元)
二、大型出口企业奖
(一)一等奖
授予外贸出口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
1、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外贸出口3.81亿美元)
2、海丰县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外贸出口1.20亿美元)
(二)二等奖
授予外贸出口1亿美元以下2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