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安监局全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吕政办发[2010]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全省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O]15号)精神,市安监局制定了《全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四月十三日
全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全省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15号)要求,制订全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从2010年4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对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非法建设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对证照和手续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安全监管。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淘汰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生产无保障的企业,夯实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的安全基础,实现我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合省政府专项整治工作组完成省、市、县三级联合检查工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和配合省级检查的市、县联合检查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