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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体制改革的意见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体制改革的意见
(运政发〔20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城投公司)的职能、理顺城投公司的管理体制、完善城投公司的运营机制,把城投公司打造成实力雄厚、管理规范、运转高效、健康发展的政府融资、投资和偿债主体,使政府融资平台实现良性循环与持续发展,现就深化市城投公司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城投公司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依托政府信用、整合城市土地资源和其他优良资产、打造实力雄厚的投融资平台为目的,以理顺市城投公司管理职能、增强市城投公司可持续投融资能力为重点,优化重组城市土地资源、市属国有优良资产和其它优势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联动、责权对等的投融资管理体制,为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和城市经营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进一步明确城投公司的职能
  1、投融资职能。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城市经营和城区建设项目融资工作;负责市政府指定项目投资,行使出资人权利;负责偿还政府指定投资项目的贷款本息。
  2、土地储备、一级开发职能。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城市规划范围内土地的储备和一级开发。
  3、建设职能。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及其他项目的建设。
  4、经营职能。根据市政府授权,经营城市的无形资产和其他优良资产,参与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和其他特许经营项目。
  三、理顺城投公司的管理体制
  (一)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通过整合城市优良、优势资源,特别是城市土地资产,对现有的市城投公司进行改制重组,经改制重组的市城投公司隶属市政府直接领导,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依法组建。
  (二)增强公司资产实力。通过多种渠道,将市城投公司资产规模扩增到80亿元以上。1、市财政注入资金2亿元;2、将城市范围内的道路、公园、桥梁(红旗街、河东街、国粮街、条山街、禹都大道、盐湖大道、铺安街;人民路、解放路、圣惠路、学苑路、禹西路、南风广场、圣惠公园)约18亿元的国有存量资产划入市城投公司;3、将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市经纬燃气公司、市城东污水处理中心、市鑫佰融交通建设公司)约13亿元的国有产权划转到市城投公司;4、将城区15341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东部新区1053.76亩土地、国粮街道路两侧1281.41亩土地、南山景区12758.59亩土地、北郊公园南侧247.94亩土地)评估价值45.85亿元的国有土地资产注入到市城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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