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市城投公司的土地经营与运作。市城投公司、市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与市土地统征出让中心、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实行四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市土地统征出让中心、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实行“四不变”,即人员编制不变、待遇不变、职能不变、行政隶属不变。
为了统一加强城市土地经营和运作,市政府成立市城市建设土地经营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城建、土地的副市长兼任,成员由盐湖区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国土、建设、规划、城投公司、市公安局盐湖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有关土地收购、储备、供应的政策和制度;审批土地收购、储备、一级开发及供应方案;负责土地储备金及土地出让收益的归集使用和管理;研究解决土地储备供应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个机构在市城市建设土地经营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城市建设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土地储备及一级开发计划,报市城市建设土地经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由市土地统征出让中心、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进行土地储备,储备后的土地由市城投公司进行一级开发,开发完成后,由市城市建设土地经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供地方案,报市城市建设土地经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由市土地交易中心公开出让,成交地块的土地价款在扣除土地一级开发成本与各种费用后,纯收益上交市财政。
四、完善市城投公司的运行机制
(一)完善融资、偿债机制。1、市城投公司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协同相关部门编制年度融资计划方案,经市政府审批后实施。2、夯实市城投公司融资平台。将城区经营性土地收益除按有关政策规定上交外,全部归集到市城投公司,由市城投公司滚动运作,增强公司融资、投资和偿债能力。3、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用于融资贷款的还本付息。偿债准备金制度。偿债准备金额度和归集办法根据不同项目融资需要确定,其主要来源为:年度土地纯收益、政府承诺的列入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公司承担经营性项目纯收益等。
(二)完善土地储备经营运作机制。市城市建设土地经营管理委员会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具体领导和协调土地储备及一级开发工作;通过经营土地核心资源,把生地变成熟地,实现土地经营最大化,形成市城投公司融资、偿债一体化的运行机制。
(三)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市城投公司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制度,对项目实行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按照“先评审、后施工”的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