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婚检,政府支付。对所有自愿参加婚检的当事人,按
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的项目实施免费检查、咨询、指导,婚检规定项目费用由县市区财政支付。
(二)主要内容
1.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对象。凡属我市户籍居民,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并准备在我市辖区内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
2.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基本项目。女性婚前医学检查项目:体格检查,胸透,血常规,尿常规,梅毒筛查,HIV抗体筛查,血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和阴道分泌物检查。男性婚前医学检查项目:体格检查,胸透,血常规,尿常规,梅毒筛查,HIV抗体筛查,血转氨酶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
3.婚前医学检查许可机构。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市妇幼保健院负责涉外婚前医学检查和疑难病症的确诊。我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机构为:城市四区及五县(市)妇幼保健院(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株洲市免费婚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张国浩副市长任组长,易湘东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李湘怀、市卫生局局长邓多福、市民政局局长马民杰、市计生委主任汤少云、市财政局局长谭可敏、市广电局局长唐群策、株洲日报社总编文闻、市妇联主席江小忠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全市婚检工作的日常管理,由市卫生局副局长丁云龙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协调机构,认真做好本地免费婚检工作。
(二)落实婚检经费。婚检经费按100元/对的标准,由婚姻登记人所在地政府财政据实安排,专户管理。各婚检机构要严格规范婚检服务,留存婚检当事人签名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以便与当地财政结算费用,婚检机构在婚检服务过程中严禁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结算方法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当地财政、卫生部门协调确定。(三)加强协调配合。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将推进婚前医学检查作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重点,并列入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进行目标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对策措施,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免费婚检工作。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互通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卫生、民政、计生部门应以人为本,密切配合,合署办公做好宣传、咨询、婚检、结婚登记、办理结婚证一条龙服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和预防出生缺陷的宣传力度,让结婚当事人认识到婚检的重要性和“免费婚检、政府支付”的优惠政策,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让婚检逐步形成自觉行为。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结婚登记时,应宣传婚前保健的意义和免费婚检政策,引导婚姻当事人到婚前医学检查许可机构接受免费婚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