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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目标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


  六、每月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信息要注明主题,一律以电子文档形

  式,工作信息仍发送到970977506 qq.com。月报表和季报表用WORD文档,发送到964390040@qq.com。联系人:苏万林

  附件:1. 兰州市行政效能建设考核办法(试行)任务分解

  2. 兰州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任务分解

  3. 2010年度卫生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月报表

  4. 2010年度市政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季报表

  附件1:
  兰州市行政效能建设考核办法(试行)任务分解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和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依据《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兰办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各事业单位。
  二、考核内容
  对行政效能建设情况重点围绕六个方面进行考核。满分为1000分,实行倒扣分计分制。
  (一)行政执行力方面。主要考核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决定、命令和工作部署,落实年度目标任务、领导重要批示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和工作部署不执行、不落实或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办公室、人事处)
  2.对省政府、市政府分解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及市政府确定为民兴办的实事,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未认真履行职责,没有达到阶段性进度要求的;(办公室、相关处室)
  3.对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和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未按要求时限认真办理落实的;(办公室)
  4.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工作措施不力,未达到进度要求的;(规财处)
  5.对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督办事项拖拉积压,未按要求时限办结的;(办公室)
  6.末按要求时限认真办理省、市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及意见建议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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