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二十五中改为青岛二中分校后,在职教职工整体留用,离退休人员由青岛二中分校管理。
青岛师范学校(不含附属小学)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整体并入青岛五十八中,由青岛五十八中统一管理、调配。鉴于青岛五十八中办学规模扩大,需要适当增加学校中层以上干部职数。
(二)人员安置和分流
调整后原青岛二十五中、青岛师范学校教职工的安置以青岛二中分校、青岛五十八中为主,分流到局属其他学校为辅。市教育局制订有关政策引导青岛二中分校、青岛五十八中富余教职工向其它学校分流。2010年局属学校初中师资、职业学校(含幼儿师范)文化课和部分专业师资、局属学校职员、工人岗位出现需求,原则上从布局调整后两所学校的教职工中调剂解决。
(三)人员划转
青岛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的干部、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整建制划转市北区政府。
(四)引进人才优化结构
为确保布局调整后青岛二中分校、青岛五十八中办学水平的提高,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要求,在政策范围内,依据现有教师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有计划地面向全国招聘部分高层次的高级教师、青年骨干教师,到全国知名师范大学选聘优秀毕业生等,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四、学生管理
青岛二十五中改为青岛二中分校后,学生毕业颁发青岛二中分校毕业证书。青岛二中、青岛二中分校学生在高中三年学习期间,按照统一管理、因材施教的原则,加强在教育、教学、评价等各方面的管理。青岛师范学校学生,由青岛五十八中统一管理,学生毕业颁发青岛大学(小学教育专业)毕业证书。
五、资产处置及学校规划改造
(一)资产处置
1做好青岛二十五中和青岛师范学校资产清算、审计工作,并做好青岛师范学校资产移交工作。
2青岛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所属资产全部划转到市北区。学校人员经费基数按2009年实际拨付的工资性支出数由市财政划拨,公用经费由市财政从教育事业费中按照生均510元划拨。
(二)学校规划改造
按照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和改善条件的原则,对青岛二中分校、青岛师范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要求以及高中课程改革和学校特色发展需要,高水平高标准规划实施校园改造,配备教育教学设施。
六、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