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人社发〔2010〕3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
计算机应用能力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知识和技术的重要工具,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要继续坚持对计算机应用能力的严格要求,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现结合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情况,对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分工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统一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指导和协调。具体考务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成绩由自治区考试中心统一打印。考前培训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排。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一)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采用汉语、上机操作作答的方式进行。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制定的考试大纲、考试科目(模块)、试题题库和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两种考试都统一采取科目模块化进行,目前初步确定22个考试科目(模块),每一模块单独组题考试。
(三)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各系列(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均需参加4个科目(模块)的考试,其中中文Windows XP操作系统、Internet应用两个科目(模块)为必考科目(模块);Word2003中文字处理、Excel2003中文电子表格、Powerpoint2003中文演示文稿3个科目(模块)中必须选考一个科目(模块);其他科目(模块)任选一个科目(模块)。
三、应试人员范围
(一)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除免试人员外)在申报评审各系列(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均需参加相应级别科目(模块)的考试。
(二)中央驻疆单位、区外驻疆单位以及驻疆部队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四、免试人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