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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0年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推荐书“主要证明内容”部分是网络评审时所要求的必备材料,应以扫描的方式生成PDF格式的文件,再导入到推荐系统中。推荐书中所插入的图片应以jpg格式插入,且每幅图片大小不超过140KB。
  (5) 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否”的推荐项目,应在报送书面推荐材料时,提交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情况说明报告。“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中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6)“学科分类名称与代码”是确定项目所属学科(专业)评审组及评审过程中选择主审专家的主要依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13745-92)》,按项目所属学科(专业)的重要程度顺序填写。同时,应按照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学科(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与代码》认真填写推荐项目所属学科(专业)评审组。
  (7)推荐书附件材料不需要再提供项目的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其主要内容应填入推荐书的“项目详细内容”栏目中。经济效益证明要同时盖有应用或实施单位的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8)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及个人信件不能作为技术评价的证明。
  2、成果登记材料
  需进行成果登记的项目,应提供“推荐范围及条件”中所述成果登记项目应具备的相应条件的有关材料及项目查新检索报告。同时,项目完成人(单位)应下载和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5.0版”,将成果信息录入登记系统后打印出《科技成果登记表》(附在推荐书附件材料中的技术评价证明内容部分),与其它书面推荐材料合并装订,并将由成果登记系统所生成的数据软盘(光盘)报送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利用该系统进行成果登记信息汇总,生成上报软盘(光盘)。
  3、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单位应对推荐材料按奖励类别进行分类整理,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其中:
  (1)装订成册的全套书面推荐材料一式3份(其中1份为原始件,请在《推荐书》首页左上角注明),科普项目应同时报送其最新版本的科普作品(图书或电子出版物)样本3套;
  (2)不含“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推荐单位意见”和“主要证明内容”栏目的《推荐书》主件内容一式20份;
  (3)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一式5份;
  (4)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一式5份,成果登记数据汇总软盘(或光盘)一式两份。
  五、推荐受理时间
  书面推荐材料采取集中受理的方式进行,受理时间为2010年6月23~30日,逾期不予受理。网络推荐系统将于2010年5月1日开通,到6月30日18:00时予以关闭。各推荐单位要按通知中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推荐项目(人选)的遴选和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并在集中上传推荐项目(人选)电子数据后,按期将全部书面推荐材料集中报送到省科技厅计划成果处(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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