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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2010年梯田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实行归口管理。各重点建设县区对省上各部门下达的梯田建设任务,由水保部门统筹安排、统一规划、统一编制《实施方案》,尽快上报市水保局组织初审后,由县区政府上报省水利厅审查批复。市、县区水保部门全面负责做好方案落实及技术指导、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管理服务工作,发改、财政、国土、统计、扶贫、农发、审计等部门全力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五、强化资金管理。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梯田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梯田建设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等现象,保证专款专用。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六、抓好任务落实。由于我市坡耕地面积大,在以往的梯田建设中补助标准不一,实施矛盾突出,为此,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和安排,各重点建设县区,要统一按照每亩梯田补助300元的标准,扩大安排建设任务(见附表2)。要在统筹使用省上各部门下达的梯田建设补助资金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村民“一事一议”,进行民主决策,利用各种形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要充分利用一切农闲时机,早安排、早部署、早施工,力争春季完成全年任务的60%以上,年内全面完成任务。同时,要严格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兴修的建设原则,进行统一规划、连片施工,确保发挥规模效益。全市初步规划万亩点7个、5000亩点13个、3000亩点8个、1000亩点28个(见附表3)。各县区要力争完成连片点建设任务。对集中连片未落实的县区,《实施方案》不予审查上报,市上将不予验收。

  七、加强督促检查。各重点建设县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抓、负总责,实行县级领导包片责任制,层层靠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大对梯田建设的督查力度。市水保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行县级领导包县区责任制,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在春季两季梯田建设重点阶段,每半月组织开展一次集中督促检查,并向市政府写出专题督查报告。市直相关业务部门要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有关县区及时整改,确保全年梯田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八、严格考核验收。各重点建设县区要把梯田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验收,严格兑现奖罚。考核验收工作由市水保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甘省500万亩梯田建设验收试行办法》的具体要求,逐级做好验收工作。国土资源部门梯田建设项目考核验收要依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国土资发〔2003〕21号)进行。对年终考核验收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区,将根据省市考核验收结果,严肃追究县区相关领导和市水保局包县区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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