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企业要牢固树立“诚实守信,质量第一”的意识,切实担负起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质量攻关活动,倡导推行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为主的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先进的检测技术,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和产品召回制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对产品质量薄弱环节的科技攻关,加大对提高产品质量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发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时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强化产品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积极申请相关领域产品认证,提高产品的质量档次和经济效益。引导服务业企业完善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机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的各项标准和规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积极开展与行业高端和强势企业的“对标行动”,围绕产品质量、技术装备、产品研发、节能降耗、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等方面的关键指标,确定标杆、查找差距、改进提升,逐步缩小与同行业先进企业的差距。
(三)加强标准化工作。全面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冀政〔2009〕194号),以优势技术领域和特色产业为突破口,建立符合我省市场经济发展的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工作体系。及时跟踪和掌握国内外先进标准情况,健全技术标准服务平台和标准制定修订快速应急机制。制(修)订我省区域特色产业地方标准,运用技术标准,提高我省企业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生产(养殖)基地建设。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步伐,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促进服务业规范化发展。建立较为完善的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构筑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和经济安全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引导和推动企业建立完善标准体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主动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
(四)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加快制定我省名牌产品“十二五”培育计划,围绕壮大我省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新兴产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名牌产品培育工作。实施品牌建设“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品牌建设示范企业的带动作用,培育一批质量水平高、生产规模大、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完善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评价为基础的名牌产生机制,积极引导、扶持优势企业争创名牌产品。鼓励引导企业发挥名牌产品带动优势,实施规模扩张,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产业竞争力。着重做好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工作,加大著名商标的认定和驰名商标的申报力度,努力推进全省自主品牌建设进程。积极引导农产品创牌,加大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力度,加强对具有原产地域特征的产品开发和保护。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和大型企业集团,促进现代服务业的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