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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


  (五)增强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立和完善与现代产业体系产业发展相配套的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平台,在唐山、保定、廊坊分别建立钢铁产品、光电产品、电子信息产品质检中心,加快已批准筹建的国家质检中心建设进度。围绕我省区域经济特点和培育产业集群,建设和完善一批省级质检中心和质检站,重点加强县级技术机构计量、食品等常规检验和快速检测项目建设。围绕确保质量安全,着力提升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产品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结合发展外向型经济,实现在重点领域检测结果的国际互认。整合质量监督、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医院与全社会的检验检测资源,提高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和设备利用效率。建立全省统一的检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人员技术、业务素质,为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和发展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其服务区域经济的能力。

  (六)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以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为基础,以质量信用分类监管为手段,全面构建我省企业质量诚信体系。构建质量信用信息交流平台,建立有关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质量信用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健全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建立统一的企业质量诚信档案、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发布制度和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发布质量诚信信息,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增强企业质量诚信意识,使讲诚信、守信用、重责任成为基本行为规范。

  (七)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确保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依法依规提高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在全省稳步推进产品质量网格化监管模式,建立产品质量预警体系和应急反应机制,完善质量问题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围绕我省区域产业特点,每年确定一批产业集中区域的重点产品实施专项整治,杜绝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发生。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打假工作责任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打击进出口商品逃漏检行为,严把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健康等重点敏感商品的进出口检验关。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群众举报和投诉渠道,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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