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月15日至4月10日,各县(市)、区完成自查,边整边改,并将自查工作报告及《土地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报市国土资源局。
(二)4月11日至5月10日,各县(市)、区完成查处、整改工作,并将查处、整改工作报告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报市国土资源局。
(三)5月15日前,市政府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市)、区自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采取面上检查与点上抽查的方法,指导各地及时纠正在图斑核查、案件查处、违法问题整改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检查结果对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排序,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督促各县(市)、区开展整改查处工作。市政府还将对部分土地违法严重县(市)、区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6月15日前,配合省督导组完成对各县(市)、区自查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约谈及重大典型案件督办工作。
(五)6月30日前,配合国家、省督导组完成对全市的督查工作,根据国家、省督导组核准意见,在完善工作报告和各种报表基础上,正式上报自查工作报告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六)8月15日前,配合国土资源部、省做好约谈、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和全面整改工作;组织参加国土资源部、省电视电话会议,并根据会议要求对全市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
(七)8月16日至9月底,继续组织做好整改查处工作。市政府组成验收督导组,完成对全市24个县(市)、区的验收,并配合国家督导组和省验收。9月15日前,市国土资源局将《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首次实施全覆盖检查,并将依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国土资源、监察、公安等部门参加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卫片执法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市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周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调度,确保按时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