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热情受理、快速办理、妥善处理”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努力化解价格矛盾。
12. 提升价格举报信息分析水平。认真分析研判价格举报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快速、准确、全面报送价格举报信息,努力提升价格举报动态分析的层次和水平。
13. 提高价格举报办理质量。严格执行《
信访条例》和《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依法受理和查办属于价格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积极探索运用行政调解方式办理举报案件;不断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建立案件办理回访制度,把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价格举报工作的目标;继续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置得当;对上级交办价格举报重点案件,本级要直接办理;对转交下级办理的案件,要跟踪督办,切实提高办结时效和办理质量。
14.加强价格举报基础工作。畅通已有的价格诉求渠道,继续利用好南宁价格信息网平台,及时办理和反馈网上投诉,关注并搜集本市主要媒体和网站上的价格舆情,采取积极措施介入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认真执行《广西价格举报文书格式(试行)》,确保价格举报件各个办理环节均符合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努力加快信息化项目建设步伐,尽早实现举报信息的实时交互和交流共享,为举报信息系统联网打下扎实基础,提高价格举报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五、大力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基础建设
15.提高人员能力素质。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教育引导价检干部高举旗帜、坚定信念、践行宗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切实将科学发展观落实到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各个方面。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认真拟定业务学习及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及时补充和更新法律、财经、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籍此提高检查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16.加强价格法制工作。一是探索建立价格行为引导制约制度。研究建立我市价格违法行为事先防范制度,探索建立价格监督检查建议函制度、价格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二是强化价格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开展执法督查和案卷评查,认真落实价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