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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10〕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
  为了隆重纪念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今年的3·15纪念活动组织好、落实好,使活动有实效、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努力营造和谐消费的市场环境,现将《朔州市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方案》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把3·15纪念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当地实际,精心组织,科学运作。工商部门和消协具体承办,其他职能部门搞好协作,新闻媒体广泛造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二○一○年三月九日

  朔州市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全世界消费者的重大节日,在全球经济复苏、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2010年的“3·15”更令人关注。为拉动生活消费,提高消费与服务水平,切实搞好宣传咨询服务执法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权的意识,促进我市消费事业的健康发展,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核心,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为主线,以积极为“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为宗旨,按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小型分散,讲求实效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安全经营、安全消费贯穿整个活动始终,以宣传政策、提振消费信心、提供消费咨询、拉动消费需求、推进消费维权、引导科学消费为重点,动员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创造性地开展一系列活动,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纪念活动的领导,便于各部门之间更好地协调工作,成立朔州市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靳瑞林 (副市长)
  副组长:
  杨东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剑云 (市工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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