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朔政办发〔2010〕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驻朔各有关单位:
我市“一会两站”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设有85个消费者协会分会,409个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举报联络站。农村维权网络虽初具规模,但基本流于形式。一是由于乡镇、村领导换届、调动、人员不定,领导认识不够;二是经费没保障,人员办公场所不落实;三是“两站”人员兼职,对工作力不从心。为深入进一步推进“一会两站”的建立、发展和巩固,扩大消费维权网络的覆盖面,切实提高消费维权的及时性、便捷性,有效地预防市场消费的突发事件,真正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一会两站”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做好农村“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农村消费维权工作薄弱,农民群众维权意识不强,投诉渠道不畅,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阻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问题。开展“一会两站”建设是畅通诉求渠道,促进社会稳定,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优化政府服务职能,密切党群关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充分认识加强“一会两站”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政府对“一会两站”建设要做到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全力保障,使“一会两站”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和谐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明确职责,努力形成“一会两站”建设的强大合力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各级政府应承担的一项重要职责。我市的“一会两站”建设,要坚持“县政府领导、乡政府组织、村委会实施、工商局指导”的工作思路,依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依托行政村、社区建立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
(一)市、县(区)政府的具体职责
1.建立责任考核机制。要把“一会两站”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与乡、镇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制定出台详细具体、便于操作的考核奖惩办法。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使“一会两站”建设成为一项指标量化、考核细化、工作规范化的民心工程。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县(区)政府要成立“一会两站”组织领导机构,吸纳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一会两站”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