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文化体育局(六盘水市新闻出版局六盘水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市府办发〔2010〕59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六盘水市文化体育局(六盘水市新闻出版局六盘水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六盘水市文化体育局
(六盘水市新闻出版局六盘水市版权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3号)和《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发〔2010〕4号)精神,设立六盘水市文化体育局(六盘水市新闻出版局、六盘水市版权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体育事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文化体育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
(二)划入原市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和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的管理职责。
(三)将承担电影发行、放映、市场管理等职责划给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四)增加拟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职责。
(五)增加对从事演艺活动和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六)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传承地域特色文化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
(七)加强指导著作权保护工作的职责。
(八)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九)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工作及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文化艺术事业、体育事业、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艺术、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指导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企事业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