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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二)加大非煤矿山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检查建设项目是否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设施是否达到环保要求并通过验收,企业是否编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三)专项整治重点:
  1、企业是否证照齐全,是否依法用工和参加工伤保险,是否乱采滥挖和超层越界,是否按设计建设或开采,是否超标排污等。
  2、重点整治矿种:砂石矿、铅锌矿。
  3、地下开采矿山:矿井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可靠,避灾线路是否清晰;提升系统是否定期检测检验;是否形成机械通风系统,通风质量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地表水灾、井下水害、火灾等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顶板边帮是否稳固,采空区管理是否到位,地压监测措施是否落实;从业人员是否经过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入井考勤制度是否落实;爆破作业、爆炸物品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防“三违”、“三超”管理是否严格;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救援物资是否配备,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等。
  4、露天矿山:是否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和机械铲装作业;是否存在高陡边坡,是否有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作业;爆破作业、爆炸物品管理是否符合规程规定要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防“三违”、“三超”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是否配备,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等。

  (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1、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矿山;深入、持久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治大隐患,防大事故。
  2、大力推动资源整合,促进矿山规模开采;鼓励企业重组联合,大矿并小矿、好矿并差矿、强矿并弱矿,提升矿山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3、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安全标准。彻底解决企业不按设计施工,不按设计开采;办矿门槛低、工艺技术设备落后、安全生产没有保障;无章可循、有章不循、培训滞后、“三违”严重和基础管理薄弱、专业管理不严、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提倡和推动好带差、大带小、强带弱,逐步实现分级分类监管。

  (五)强化监管,严格执法。一是对取证后放松安全管理、有隐患未整改的非煤矿山,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予以关闭。二是对在建和探矿的非煤矿山,督促企业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违规建设,严禁以掘代采、以探代采等违规作业。三是对水文地质复杂的矿山,督促企业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四是对大采空区以及残矿回收的矿山,督促企业做好监测监控、落实防范措施和预案演练。

  六、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用三年时间(2010-2012年)完成。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本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县(区)实际,制定本县(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并于2010年3月底前将整治方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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