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12年1l月至12月20日,省安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市非煤矿山是重要的基础性产业,点多面广,规模小,基础差,保障安全生产能力弱。要充分认识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对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市市、县级颁证的矿山总数不能超过550家,在此专项整治期间,对各县、区颁证矿山实行年度零增长管理。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在2010年10月底以前要完成县级非煤矿山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四)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一是在露天矿山继续推广中深孔爆破、液压锤二次破碎等技术;二是爆破作业要淘汰导火索、火雷管,推行非电起爆系统等安全性能好的起爆器材;三是加强水患矿山帷幕注浆技术和大采空区矿山地压监测监控技术的应用。
(五)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安全意识。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企业要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环境安全、矿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业主、从业人员对人身安全、环境生态的法律意识、保护意识,普及安全、环保及生态保护基本知识,提高防范事故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及时总结推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用先进典型引导和推动本地区非煤矿山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逐步建立风险控制和持续改进的动态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对矿山各个生产环节的风险进行辨识、预控,消除在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
(七)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充实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大经费投入,配备执法装备、设备,改善安全执法条件,加强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
附件:1、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2、全市非煤矿山整合和关闭数量表
3、全市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实施进度表
附件1:
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召集人:
陆中林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
何秦红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谭胜荣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刘普建 市公安局局长助理(治安支队支队长)
郑玉和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立夫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