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的决定
(鹤政发〔2010〕11号)
经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和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市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人口计划,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萝北县、兴山区等8个单位较好地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任务,为优胜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党校等30个单位较好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任务,为优胜单位。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等60个单位较好地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通用)目标管理责任状任务,为优胜单位。市企工委、市物价局等10个单位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通用)目标管理责任状任务,为达标单位。
市政府决定,对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单位给予兑现奖励。希望各单位发扬成绩,为完成2010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任务,实现《全市"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为我市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再做新贡献。
附件:2009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完成情况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09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完成情况
一、各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优胜单位
萝北县 兴山区 东山区 南山区
绥滨县 兴安区 工农区 向阳区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优胜单位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监察局
市教育局 市委党校 市文化局
市卫生局 市广播电视局 市建设局
市公安局 市科信局 市民宗局
市妇联 日报社 市工商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事局 市司法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财政局 市统计局
市民政局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
市供销社 市文明办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经委 市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