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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的通告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落实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37号、苏地税发[2009]97号)精神,自2010年4月1日起,南京市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管职责划归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南京市财政局不再承担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管职能。

  一、耕地占用税

  自2010年4月1日起,南京市玄武区、白下区、建邺区、秦淮区、鼓楼区、下关区纳税人应缴的耕地占用税由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玄武税务分局负责征管;栖霞区、雨花台区和沿江工业开发区纳税人应缴的耕地占用税分别由南京市地方税务局栖霞税务分局、雨花台税务分局和沿江工业开发区税务分局负责征管;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纳税人应缴的耕地占用税分别由南京市江宁地方税务局、浦口地方税务局、六合地方税务局、溧水县地方税务局和高淳县地方税务局负责征管。

  二、契税

  自2010年4月1日起,南京市玄武区、白下区、建邺区、秦淮区、鼓楼区、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纳税人应缴的契税由南京市地方税务局承担契税征收管理机构负责办理;纳税人办理房屋权属转移行为的纳税申报事宜分别在华侨路35号、中央门兴隆大厦、大光路宏鹰大厦市地税局承担契税征收管理机构设在市房产局交易大厅内的契税征收服务厅办理;纳税人申请契税减免、申请延缓缴纳契税、申请办理退税以及进行土地契税纳税申报等,均在北京西路2-1号市地税局契税征收服务大厅办理;沿江工业开发区纳税人的契税由沿江开发区市政建设局房产服务中心受托代征;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纳税人的契税分别由南京市江宁地方税务局、浦口地方税务局、六合地方税务局、溧水县地方税务局和高淳县地方税务局负责征管。

  三、具体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耕地占用税

范围

征收机构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六城区

玄武税务分局

玄武区珠江路306号

83281228

栖霞区

栖霞税务分局

栖霞区幕府东路298号

85317234

雨花台区

雨花台税务分局

雨花台区雨花南路7号

52882190

沿江区

沿江税务分局

沿江工业开发区晓山路59号

58380135

江宁区

江宁地方税务局

江宁区秦淮路8号

52128855

浦口区

浦口地方税务局

浦口区江浦街道康华路13号

58287330

六合区

六合地方税务局

六合区延安北路20号

57126133

溧水县

溧水县地方税务局

溧水县永阳镇中山西路1号

57220610

高淳县

高淳县地方税务局

高淳县镇兴路181号

57330932

契税

范围

征收机构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城郊区

市契税征收管理服务厅

北京西路2-1号

83318776

市华侨路契税征收服务厅

华侨路35号三楼

84705266

市中央门契税征收服务厅

龙蟠路9号兴隆大厦六楼

85532957

市大光路契税征收服务厅

大光路49号宏鹰大厦四楼

84680876

沿江区

沿江税务分局

沿江工业开发区晓山路59号

58380135

沿江税务分局委托代征点

沿江开发区市政建设局房产服务中心(沿江开发区新华西路328号)

57014994

江宁区

江宁地税局契税征收服务厅

江宁区天元路555号

52198107

浦口区

(原江浦)

浦口地税局契税征收服务厅

江浦街道东门大街13-8号

58287330

浦口区

(原浦口)

浦口地税局契税征收服务厅

泰山征收点

浦口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浦口分中心(大桥北路69号)二楼

58287330

六合区

六合地税局契税征收服务厅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津路1号区政务中心大厅

57130521

溧水县

溧水县地税局契税征收服务厅

溧水县永阳镇后巷20号

57207212

高淳县

高淳县地税局契税征收服务厅

高淳县淳溪镇固城湖南路8号

57330932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025-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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