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新机制,积极探索农业综合开发新模式。
(一)试行先建后补的民办公助机制。为了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农户和龙头企业直接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省农发办将选择一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先建后补试点。对一些实力强、机制新、运营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要优先纳入试点范围。各县市区可以采取先建设后申请补助,或边建设边申请补助的方式,自下而上筹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二)完善两类项目有机结合的良性循环机制。按照“依托龙头建基地,围绕基地扶龙头”的原则,统筹安排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将土地治理项目的规划布局与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有机结合,通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将土地治理项目区建设成为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依托土地治理项目安排产业化经营项目和资金,引导龙头企业组织带动农民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促进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
(三)探索统筹使用支农资金新机制。以“条件具备,农民自愿,地方政府规划,农业综合开发参与,组合各种资金建设新农村”为原则,围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壮大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鼓励各地特别是产粮大县适当安排部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搭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资金整合平台,引导各类支农资金统筹使用,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
四、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水平。
(一)规范资金运行,强化项目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实行资金和项目管理有机结合,以资金投入确定项目规模,以项目为单位管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根据项目种类或投资规模,分别由国家农发办或省农发办组织评估、审定和审批,并严格执行专家评审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法人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推行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加强资金和项目绩效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与监测评价,实行奖优罚劣。加强建后工程管护,创新管护模式,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资金,保证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成果长期发挥效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各市州及县市区要把农业综合开发摆在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重点支持。不断健全由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互相支持,共同研究农业综合开发的重大事项,做好投资和政策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