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记者站核验工作的通知
各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及区外报刊驻桂记者站、区内各有关报刊社:
根据《
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新闻记者证和报刊记者站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09〕552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将于2010年2月开始对中央及区外报刊驻桂记者站和我区各报刊驻桂各地记者站进行年度核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持《广西壮族自治区记者站登记证》,且 “年度核验记录”一栏注明“2008年度有效”的中央及区内外报刊记者站。
二、核验时间
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4月15日。
三、提交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记者站2009年度核验登记表》一式两份。年度核验登记表可在广西新闻出版、版权公众信息网(http://www.gxpress.gov.cn)公告栏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2.记者站本年度发表新闻报道的目录和重要报道样报(复印件有效)。
3.《广西壮族自治区记者站登记证》。
四、核验方式
1.办公地址在南宁市的中央及区外报刊记者站直接携年检材料到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处办理审核手续。
2.办公地址在南宁市以外的中央及区外报刊记者站先向所在市新闻出版局提交年检材料,由各市新闻出版局提出初审意见,然后再将材料送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处办理审核手续。
3.区内报刊记者站由报刊社统一负责办理年度核验手续。
五、核验地点和联系方式
南宁市金湖路53号广西新闻出版局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处,邮编:530028,联系电话:0771-5595630、5516029,联系人:廖海华 。
请各记者站及有关报刊社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派人到我局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处办理年度核验手续,对不符合核验要求和逾期不来办理年度核验的记者站,我局将依据《
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