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的意见

  (四)复审
  复审参考年度评估,结合日常的不定期检查,对功能区进行较为全面的评审。复审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功能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复审不合格:
  1.连续两年评估不合格;
  2.年度评估结果与复审意见有重大出入且无正当理由的;
  3.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对复审不合格的功能区,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向所在区县政府进行通报,并责成功能区在半年至一年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由有关部门撤销功能区称号并予以公告,两年内不再受理认定申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基本情况表

功能区

申请名称

 

功能区管理或运营单位名称

 

机构代码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姓名

 

联系人

姓名

 

 

电话/手机

 

邮箱

地址

 

上级主管

机构名称

 

上级主管

机构联系人姓名

 

联系

电话

 

产业定位

及主导产业

 

规 划

面 积

 

四至范围

东:

南:

西:

北:

管理或运营单位注册

地址

 

投资主体

及说明

 

备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