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审
复审参考年度评估,结合日常的不定期检查,对功能区进行较为全面的评审。复审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功能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复审不合格:
1.连续两年评估不合格;
2.年度评估结果与复审意见有重大出入且无正当理由的;
3.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对复审不合格的功能区,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向所在区县政府进行通报,并责成功能区在半年至一年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由有关部门撤销功能区称号并予以公告,两年内不再受理认定申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基本情况表
功能区
申请名称
|
| 功能区管理或运营单位名称
|
| 机构代码
|
|
办公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负责人
姓名
|
|
联系人
姓名
|
| 电话/手机
|
| 邮箱
地址
|
|
上级主管
机构名称
|
| 上级主管
机构联系人姓名
|
| 联系
电话
|
|
产业定位
及主导产业
|
| 规 划
面 积
|
|
四至范围
| 东:
| 南:
| 西:
| 北:
|
管理或运营单位注册
地址
|
|
投资主体
及说明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