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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的意见


  附件2:
  创建功能区的申请材料要求

编号

名称

要求

备注

1

产业发展规划

需附区县经委书面意见

 

2

四至范围和用地性质说明,

区块控详规划图

需附区县规划国土资源局书面意见

含经批准的地区有关土地利用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的其他相关文件和图纸

3

区域环评开展情况

需附区域环评批复或委托开展区域环评的证明

 

4

基本情况

创建意义和准备情况、资源条件等

 

5

创建实施方案

包括目标和实施计划

 



  附件3:
  功能区认定申报材料要求

编号

名称

要求

说明

1

业态发展和形态建设情况

突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比重和产业配套情况,并附区县经委书面意见

 

2

区块控详规划图

需附区县规划国土资源局书面意见

含经批准的地区有关土地利用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的其他相关文件和图纸

3

区域环评审批意见

  

4

基础管理情况

(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等)

需附区县经委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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